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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台风、雷雨大风、暴雨、高温预警信号及应对指引

      2022-09-09 08:59:41 来源: 佛山住建局 | 气象灾害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安全隐患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气象局
      关于印发佛山市建筑工地应对气象灾害停工停产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应对雷雨大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防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469号)要求,现将《佛山市建筑工地应对气象灾害停工停产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气象局

                                                      2022年9月6日
       
      佛山市建筑工地应对气象灾害
      停工停产实施细则

      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避免、减轻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御能力,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应对雷雨大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防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469号)《佛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佛府办函〔2022〕74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气象局共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

      二、工作职责

      (一)住建部门

      1.统筹本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2.督促、指导辖区内建筑工地制定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急预案,以及极端天气下停工停产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切实可行。

      3.会同当地气象部门,针对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气象灾害隐患排查,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4.及时更新建筑工地应急责任人信息,确保上述人员至少能够通过一种渠道第一时间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5.加强科普宣教培训,提升建筑工地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二)气象部门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布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预警信号,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局地暴雨、强对流天气时,应发布精细到镇街的暴雨、雷雨大风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发布单位

      预警信号属地名称

      对应区域

      佛山市气象台

      禅城

      禅城区

      南海区气象台

      南海

      南海区

      顺德区气象台

      顺德

      顺德区

      高明区气象台

      高明

      高明区

      三水区气象台

      三水

      三水区

      2.为住建部门提供《重大气象信息快(专)报》等气象信息。

      3.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博等渠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4.将辖区内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纳入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并负责发送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5.组织对建筑工地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6.协助住建部门开展气象知识培训和科普宣教。

      (三)建设单位

      1.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气象灾害相应的防御措施。

      2.协调处置应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3.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自查自纠。

      (四)施工单位

      1.制定气象灾害协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组织开展防御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救援培训等工作。

      3.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项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增强安全防护水平,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当灾害性天气发生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应对指引开展工作。

      5.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对接,及时报告工地现场应急情况。

      (五)监理单位

      1.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防御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组织实施。

      3.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气象灾害安全防御措施。

      4.加强建筑工地重点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台风、雷雨大风、暴雨、高温预警信号及应对指引

      (一)信息发布与接收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发布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预警信号,各级住建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气象灾害的最新发展趋势,保持信息畅通,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如下图所示),积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注:市气象台发送信息到市、禅城区住建部门,各区气象台发送信息到对应区住建部门。

      (二)建筑工地应对指引

      1.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名称

      含义

      应对指引

      台风
      预警信号
       
       
       
       
       
      白色
       

      48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

      1.关注台风信息,传达预警信号,安排专人值守,检查应急队伍和物资;

      2.检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模板支撑等加固情况;排查办公区、宿舍区、围挡等加固情况,保证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受到影响。

      蓝色
       

      24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8~9级并将持续。

       

      1.停止起重机械的使用,保证塔机起重臂自由回转,施工升降机吊笼、物料提升机吊篮等降至地面;

      2.停止所有高空作业;

      3.巡查各项隐患整改、加固措施落实情况;

      4.其它同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黄色
       

      24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10~11级并将持续。

      1.进入防风状态,加强人员的值班巡查;

      2.停止所有户外作业;

      3.对建筑起重机械或有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的区域作警戒标识;

      4.切断动力电源,加强外电防护检查并设置隔离区;

      5.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到安全场所;

      6.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橙色
       

      12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将持续。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

      2.停止工地一切施工作业,切断工地电源,所有人员应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

      3.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红色
       

      12小时内将受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将持续。

      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

      2.加强人员管理,防止擅自外出;

      3.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4.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局地暴雨天气时,气象部门发布精细到镇街的暴雨预警信号,各建筑工地根据所在镇街的预警信号级别,采取相对应的防御措施(即A镇为暴雨红色信号、B镇为暴雨黄色信号时,A镇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按照暴雨红色信号的应对指引采取措施,B镇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按照暴雨黄色信号的应对指引采取措施,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同此原则)。

      名称

      含义

      应对指引

      暴雨预警信号

      黄色

       

      6小时内本地将有暴雨发生,或者已经出现明显降雨,且降雨将持续。

      1.进入暴雨戒备状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安排专人值守;

      2.全面检查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井架、塔吊的基础部位等采取的防雨、防雷等措施,做好基坑排水、降水措施;

      3.检查工地临时用电、工地周边排水情况。

      橙色

       

      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将持续。

      1.进入暴雨防御状态,密切关注暴雨最新消息;

      2.停止深基坑等户外作业和活动,尽可能留在安全场所暂避;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4.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红色

       

      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将持续。

      1.进入暴雨紧急防御状态,密切关注暴雨最新信息;

      2.停止户外作业和活动,人员应当留在安全场所暂避;

      3.关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4.视灾害情况,组织应急人员开展应急抢险;

      5.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3.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局地强对流天气时,气象部门发布精细到镇街的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各建筑工地根据所在镇街的预警信号级别,采取相对应的防御措施。

      名称

      含义

      工地应对指引

      雷雨大风

      预警信号

       

       

       

       

       

      黄色

       

      6小时内本地将受雷雨天气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天气影响,平均风力达6~7级,或者阵风8~9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将持续。

      1.停止高空户外作业;

      2.保障易受雷击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

      3.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快离开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4.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橙色

       

      2小时内本地将受雷雨天气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天气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10~11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将持续。

      1.停止一切户外作业;

      2.加强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

      3.立即疏散人员,切勿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确保留在安全的地方;

      4.密切监视灾情,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5.其他同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红色

       

      2小时内本地将受雷雨天气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天气影响,平均风力为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将持续。

      1.工地全面停工,处于危险地带的施工人员和贵重的设备转移到安全区域;

      2.人员切勿外出,应留在有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场所暂避;

      3.密切监视灾情,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4.其他同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4.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名称

      含义

      应对指引

      高温预警信号

      黄色

       

      天气闷热,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5℃或者已经达到35℃以上。

      1.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避免安排工人在高温时段长时间进行露天作业;

      2.开展高温酷暑天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防中暑、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为主要检查内容,以防高温酷暑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3.向工人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

      橙色

       

      天气炎热,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或者已经达到37℃以上。

      1.日间露天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2.现场准备防暑降温药品和清凉饮料;

      3.其它同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红色

       

      天气酷热,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9℃以上。

      1.应停止日间露天作业;

      2.特别注意工地防火;

      3.安全专业人员做好中暑急救工作准备;

      4.其它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四、有关要求

      (一)住建部门、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高效的资源共享、应急联动、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总结交流防御经验,完善合作机制。

      (二)住建部门收集好建筑工地信息,并在信息有更改变化时通报给各区气象部门(禅城区通报给市气象局)。

      (三)雷雨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突发性强,历时长短不一,住建部们应根据实际情况,督促项目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四)气象部门将最新建筑工地信息更新录入本局数据管理系统,用于建筑工地气象服务。

      (五)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建立气象灾害联防管理制度,形成快速反应、高效联动、无缝衔接、合力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

      五、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住建部门联系方式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2309363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83879691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86339642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22836636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88266203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87718871

      (二)佛山市气象部门联系方式

      佛山市气象台24小时值班电话:82812121  

      南海区气象台24小时值班电话:86333345

      顺德区气象台24小时值班电话:22333082

      高明区气象台24小时值班电话:88669121

      三水区气象台24小时值班电话:87818300


         

      本文来源: 佛山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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