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人才网   监理行业人才交流和技术交流门户网站   客服热线:4000-922-992
  • 用户登录
  •  | 个人注册
  •  |  关注我们
  • 开启培训新模式!3D仿真模拟现场培训测评系统-智然有道
      当前位置:监理门户网 > 正文

      安徽住建厅: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未满60周岁的人员,不可以用于资质申报(新设立、增项、延续等)

      2024-11-20 09:20:46 来源: 安徽住建厅 | 退休手续社会保险资质申报
      依据省住建厅厅长信箱关于“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未满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用于资质延续”的答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三十八条第5款,“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即日起,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未满60周岁的人员,不可以用于资质申报(新设立、增项、延续等)。

      本文来源: 安徽住建厅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